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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城区学校教师均衡配置和城乡学校教师合理流动,经县政府批准,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遴选一批城区学校教师。
依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意见》(睢政发〔2016〕50号)规定:“城区学校补充师资,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择优、城乡互动、有序补充、分步实施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面向全县公办中小学为城区学校选聘220名教师。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近三年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要求在农村学校工作满3周年。小学教师不能报考初中教师岗位。
5.农村中学教师报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要求在农村学校工作满3周年。
申报岗位学科须与任教学科一致,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政治、历史、地理学科可报考小学思品教师岗位。
6.城区中学教师报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申报岗位学科须与任教学科一致,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政治、历史、地理学科可报考小学思品教师岗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4日-5日。
报名地点:教育局106、107室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及农村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后)的评优课获奖证书,以上证书材料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本人二寸照片两张。
(二)选聘
本次选聘采用考试方式确定人选。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笔试时间:8月10日,提前一天领取准考证。
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的,笔试试卷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占30%;
报考小学科学、思品、音乐、美术、体育、信息岗位的,笔试试卷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
报考初中学科岗位的,笔试试卷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占30%。
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后)获得县级二等奖及以上评优课的,可获得相应笔试加分,具体标准为:
县级优课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市级优课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
各项加分不累积,只选最高加分项记分。
笔试试卷得分与获奖加分之和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不足1:3,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成绩相同者以笔试试卷得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
2.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课堂方式,总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3.根据考试、考察结果,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3日。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分学科按照名次进行选岗,安排到城区学校任教(二小、三小、四小、五小、睢城实验小学2017-2018学年度支教人员或现借用人员根据学校与个人协商结果可不参与选岗,直接安排到现工作单位工作)。
试用期为一周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 在核定编制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办理调动手续(其中报考小学教师学前岗位须有小学教师资格证才能办理调动手续),核定编制外的按《江苏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意见》(睢政发〔2016〕50号)文件精神,关系暂时不予转接,待编制有空缺时再补办调动手续。
按照岗位管理规定,无相应岗位须降低岗位等级聘任。
1.对于参与有偿招生、违规补课、体罚学生及存在造谣传谣、诬告陷害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予以一票否决。
2.原已参加过城区学校选聘考试,因自动放弃、申请返回或考核不合格被退回原单位的,不得报考。
1.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编制、人社部门全程参与,并就各环节对教育局进行业务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参加选聘的教师,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审核不严格,出具虚假证明的学校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4.选聘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88390784 80376836
监督电话: 8037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