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广泛吸纳教育人才,推动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40名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贾汪区选调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政务公开栏目发布,具体的选调岗位名称、选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徐州市贾汪区选调教师岗位表》。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报名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贾汪区外全额财拨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
2.年龄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报名人员年龄放宽到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报名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在编不在岗的;
2.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
5.其他不适宜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 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2020年徐州市贾汪区选调教师网址(http://zp.xzjw.gov.cn),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初审。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7月31日-8月3日08:00-17: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31日-8月4日 8:00-12:00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选调资格。
如选调学段及学科岗位出现缺额,可调整岗位职数。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须在参试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报名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另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三)体检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四)考察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考察。
(五)办理手续
选调人员提供调出单位(含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已盖章同意的《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个环节,如发现选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选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选调单位和选调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选调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66889680
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 0516-87618686
徐州市贾汪区选调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16-6688966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