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结合单位实际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滕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滕州市在编在岗教师不得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以及从滕州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滕州市生源或在滕州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项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 9:00-5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报名网址: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7: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需办理网上缴费。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函﹝2016﹞2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5月23日(9:00-11:30;14:00-17: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tzrsjsydwrsgl@zz.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2-5888522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报名注意事项等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和专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调整到相应招聘单位的相应学科非定向或非专项岗位。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具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可提供,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5月22日之前取得)、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除外)、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小学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幼儿园教师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中小学教师招聘因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小学教师招聘
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小学公开招聘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受当前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4人(含)以上的为1:2。
面试采用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的还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其中模拟讲课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二)幼儿园教师招聘
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一招聘岗位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4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40(含)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
初试工作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陆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40人,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根据面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计划为9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14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招聘单位,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聘用的2020届、及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到事业单位人员,在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鉴于今年枣庄市教师公开招聘统一时间报名、统一时间考试,建议考生在枣庄市范围内选择一个岗位报考,避免造成重复和浪费。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5514029 5888522
附件:
2.2020年滕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前置)汇总表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