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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职业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来源:徐州市恒升教育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7-07-04 已访问:2831 次


因工作需要,相城区公办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年金制教师5名。为加强管理,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2、年龄按周岁计,计算截止日期至报名截止之日。具体学科、人数、条件见简章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下午16:00前接受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任一方式递交应聘材料。

①网上报名方式,按递交要求网报(电子稿),招聘邮箱为:xcveczp@163.com,电子简历及邮件主题均统一命名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名称”,《登记表》上需加附电子证件照片、佐证材料需用原件扫描成图片,确保信息清晰可辨。所投邮件以回复“符合报名条件”字样视为报名成功。如有疑义,可咨询QQ20056644。

②现场报名方式,按递交要求当面报送(纸质稿一式两份),于7月16日(周日9:00-15:00)到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东首(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行政三楼A306室)马老师或王老师处报名。办公电话0512-66153318或手机13913509055。

三、考核招录程序

1、递交资料

报名者应正确填写《2017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校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见简章附件2,简称《登记表》),信息不实则视为报名无效。同时根据自身类别不同提供以下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务必按编号顺序排列):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③学生证、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⑦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用于张贴在资格审查登记表及准考证上)、⑧个别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①《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用于张贴在资格审查登记表及准考证上)、⑧个别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

在职人员须提供:①《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缴费证明等其一)、⑤其他材料(如:奖状、成果证书等)、⑥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用于张贴在资格审查登记表及准考证上)、⑦个别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

2、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区教育局复核后,于8月7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和考试具体时间,公示时间3天。

3、现场验证

公示结束后电话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带好所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验证,验证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4、招聘考试

报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审定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一)专业学科教师岗位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有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计总成绩。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30%)+面试(70%)。

(1)笔试:闭卷考试,测试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面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分为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两个部分。试讲指定教学内容,采用20分钟模拟上课形式,并现场回答相关问题。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对所考专业的综合应用能力和熟练程度。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按试讲答辩40%、技能操作测试60%计算面试成绩。

(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

考试采用先面试后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100%)=面试(20%)+技能测试(80%)。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所有岗位的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和相城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http://www.szxc.gov.cn/szxc/jyj/)。

5、体检

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加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6、政审和资格复审

招聘学校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学校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政审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学科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7、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学校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应聘者须于进校三年内(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续签资格。

8、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标准)。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

9、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85181506,85182252

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102。

附件:

1.2017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校教师学科、人数及条件

2.2017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校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17年6月30日

1.2017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校教师学科、人数及条件.doc

2.2017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校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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