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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来源:徐州市恒升教育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7-06-06 已访问:2146 次

2017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7﹞28号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以及《2017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经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高淳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9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chrss.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2017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2017年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除外),已参加2017年南京市四城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基准线的考生(基准线为80分),且符合岗位(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师范类学前教育可放宽至大专。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

2.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7年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南京生源(户籍)2014年至2016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学前教育专科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已取得教师资格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届生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博士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南京生源(户籍),现聘用在市内幼儿园教学岗位达5年及以上,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学前教育专科毕业生,报考幼教岗位时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或取得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含后学历)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2017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高淳区教育局三楼组织人事科(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229号)。

3.报名要求

(1)报名需携带材料:

《2017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单、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聘用在市内幼儿园教学岗位达5年及以上人员还须提供2011年9月以来工作经历证明(含单位证明和劳动合同),取得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提供相应证件。

(2)报名者所报岗位(学科)与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相同(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岗位(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报类别、学科须与笔试成绩单上所列类别、学科一致。

(3)已报名参加过2017年高淳区新教师招聘尚未入围的考生均需重新报名登记。

(4)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二)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学科)数的1:3确定。报名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高淳教育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学科)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淳教育网、高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并招聘的岗位,由高淳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考生本次考试成绩及现实表现等考察情况,安排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新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出高淳区教育系统。

3、本次招聘由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57338636(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25-57338710(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57338632(高淳区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附件:1.《南京市高淳区2017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

2.《2017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报名表》

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

1.《南京市高淳区2017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doc

2.《2017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报名表》 .doc

 

附件1:

 

南京市高淳区2017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

 

招聘岗位

招聘

单位

招聘学科

相关

要求

政策咨询电话及信息发布网址

心理

语文

数学

英语

学前教育

高中教师

湖滨高级中学

1

 

 

 

 

 

025-57338636

www.gcjy.info

小学教师

阳江中心小学

 

 

1

 

 

合并招聘岗位,不报名到具体单位。

固城中心小学

 

1

 

 

 

东坝中心小学

 

 

1

 

 

桠溪中心小学

 

1

 

1

 

幼儿教师

实验幼儿园

 

 

 

 

1

汇淳幼儿园

 

 

 

 

1

淳溪幼儿园

 

 

 

 

1

 

 

 


 

附件2:  2017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报名表

报名号:                               填表时间:2017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民族

 

贴照片处

政治面貌

 

出生

年月

 

最高

学历

 

全日制本科

毕业院校

 

所学

专业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是  否

师范生

 

报考

类别

□高中

 

□小学

  

□幼教

报考学科

 

入学

前户

籍所

在地

 

现户籍所在地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编号

 

 

 

 

 

 

 

 

已取得教师资格的种类

 

任教学科

 

是否获得区县级及以上

优秀青年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

手机号码

 

备用

手机号码

 

南京市四城区

笔试考试证号

 

南京市四城区

笔试成绩

总 分

公共知识

专业知识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

(填报人签名)

 

备注:所报考类别、学科须与笔试成绩单上所列类别、学科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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