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减宿豫区2017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的公告
广大考生:
根据《宿豫区2017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简章》有关规定,部分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应予核减或取消,现公布如下:
江苏省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核减1个招聘计划。
特此公告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